(2016年8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20号)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促进党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意见》是指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党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校是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承担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使命。要深刻理解党校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征程中的重要地位,牢牢把握对“党校姓党”内涵的深刻阐释;深刻理解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党校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刻理解提升科学研究的水平和影响力要求,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深刻理解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系统整体优势、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领导的新要求,努力提升党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党委、市委党校)
(二)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
——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要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决策迅速贯彻、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交付的任务认真完成。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党校姓党的内在要求。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中,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防止书斋式的空谈、教条式的研究。既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又倡导教职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风气、民主讨论风气、创新进取风气。要搭建多种形式的平等讨论交流平台,实现学学相长、教学相长。
——始终坚持质量立校。办学质量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要把质量立校作为党校工作的重要遵循,作为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的一项战略任务。坚持高标准办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以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
——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党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党校校风、校纪、校规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务,都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党委、市委党校)
二、重点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
(三)突出主课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党校主体班次都必须在教学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在市委党校、县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培训类市级班次不少于2个月,县区级班次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市级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县区级班次不少于15天;专题研讨班次不少于5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个任期内到市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市、县行政学院(校)主体班学制与班次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办学的意见》(皖组字〔2015〕10号)。(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
(四)强化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设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和基本理论”单元,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重点是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引导学员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提高领导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引导学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五)强化党性教育。党校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根据学制长短安排充分的教学内容和时间,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党性分析与组织生活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党校要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各个班次的必修课,打造党章精品课程,推动学员尊崇党章,扎实学习和贯彻党章,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引导学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六)创新优化教育方式。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注重回答学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倡导和运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在主体班次中倡导“2+0.5”(讲授+研讨)教学模式,增强互动,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深入开展领导工作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根据不同班次特点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建立学员党性锻炼流程,对党性锻炼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七)加强学科建设。根据党校定位确定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培育和打造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精品课,积极扶持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学科体系。通过引进高水平人才,发掘党校系统内外资源,加强学科建设协作,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形成突出党校特色、满足地方党委、政府需要的学科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人社局)
(八)加强教学设计。增强干部培训和党校教学工作系统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科学编制年度教学计划。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应将次年主体班次及其他相关培训需求上报本级组织、人社培训管理部门编制培训计划,送市、县党校教学设计部门,提前进行干部培训主体班和相关班次教学设计、编制年度教学计划,报批后次年执行。(责任单位:各县区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委党校)
三、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九)发挥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党校科研要紧紧围绕教学展开,注重研究成果进课堂。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加强对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及时跟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党校教学科研质量,为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提供思想引领和学理支撑。进一步规范课题立项工作,健全和完善项目立项制度。建立健全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奖励等科研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同理论界学术界联系与交流,建立科研联合攻关机制和开放的科研体制,不断提高党校科研的影响力。为全市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十)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党校要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部门合作、课题发布和项目化管理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加强与全国党校系统(行政学院系统)、高等院校系统、科研院所系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市委党校咨政理事会智库建设形式,努力成为中央党校高端智库的市级会员单位。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发挥学员实践优势,创新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出决策咨询成果的科研评价机制和成果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十一)打造“智慧党校”。将党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与校园信息资源、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建设“智慧校园”。深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将信息图书中心办成多功能、现代化、开放式的综合性文献资料中心和阅读平台,为学员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料和阅读服务。党校网站是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要坚持正确导向,活跃学术思想,交流教学科研成果,增强网站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四、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严格政治要求。打造一支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的教师队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促进教师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做党的科学理论的“布道者”、党性锤炼的“熔炉工”、党校形象的“代言人”。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坚决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社局)
(十三)优化职能配置。继续优化党务政务、教研咨和信息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继续完善对市直、县区、对外培训(包括研究生)和网络培训的分类管理。学科建设突出党校(行政学院)主课主业,着力建设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建设、公共管理和现代科技重点教研部门,满足干部培训学科建设需要。(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编办)
(十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党校专业化方向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党校人事管理试行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逐步调减现有参照综合类公务员管理人员,将经专门考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参公管理,不合格的人员妥善消化。鼓励党校员工凭其教学、科研、咨政或工作成果获得奖励。在逐步提高党校现有人员专业化水平的同时,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研人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使党校人员结构既符合中央关于市级以下党校教职工队伍“专兼结合”的要求,又满足省颁大专体制的办学需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委党校)
(十五)优化队伍结构。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坚持严格的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加大从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招录青年教研人员力度,从高等学校和其他部门引进符合党校教学要求的优秀人才。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建立“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为支撑、“优秀人才”引进为保障的名师培育体系。建立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的交流制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
建立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从社会名校、著名学术研究机构选聘名师兼任教研部主任或教授,作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术水平的领军人才。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芜及周边高校选聘兼职教师,充分利用中央、省级干部培训部门的名师库、精品专题库,满足高水平、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按照好干部标准配备党校管理队伍。加强组织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相应级别组织员和班主任。在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同时,建设精干的后勤保障管理队伍和技术支持队伍。社会化服务队伍应纳入党校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打造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党校)
五、充分发挥全市党校系统整体优势
(十六)加强业务指导。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全市党校系统的整体功能。市委党校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定期对全市县区干部培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并抓好督促整改。加强全市各级党校之间交流,科学统筹党校系统资源,强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合作。深入开展精品课培育、优秀教学比赛和教学观摩等示范教学,建立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库、优秀教学专题库,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
(十七)继续推进全市党校系统办学体制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效整合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资源。规范委托办学,市辖区干部培训任务,继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委托市委党校承办。芜湖、繁昌、南陵三县县委党校与市委党校实行联合办学,“十三五”期间,完成“县改区”的转为委托办学;“县改市”的作为市委党校分校,继续深化市委党校无为分校的办学体制改革。拓展网络办学,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作用,开展在线专题和班次教学,缓解工学矛盾,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全达标。扩大开放办学,以市委党校为合作平台,逐步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办学机构和教育教学资源,弥补芜湖干部教育资源供给短板,培训更多适需人才。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芜湖教学点的教学管理要在省委党校的领导下,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委党校,无为、芜湖、繁昌、南陵四县县委)
(十八)加强干部培训信息管理。依托智慧党校,融合全市干部教育职能部门的调学、督学、培训、考评与使用等环节信息,建设干部培训教育信息共享数据库,为全市干部培训管理和干部终生学习提供全程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信息办、市委党校)
六、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十九)坚持党委办党校。各级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校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一次。
市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市委党校校长,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委会),统一领导全市党校干部培训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主持党校日常工作,召集校长办公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和校委会决定决议(联合办学的县委党校负责人列席市委党校校长办公会议),向市委和校委会报告工作,对校长负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常务副校长(校委会专职副主任)召集由副校长和核心部门负责人担任专职校委委员会会议,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二十)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有实践经验、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优化班子配备,提高班子专业化水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研人员中选拔产生的要求,防止把党校作为单纯照顾安排干部的地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党校)
(二十一)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坚持市委领导同志带头到党校讲课的做法。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上讲台的统筹安排,会同党校制定年度计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二十二)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学员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设施是党校正常办学必需的工作性设施,其投资、运行和维护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解决。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党校办学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党校)
(二十三)抓好落实督查。在市委统一部署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对下级党委执行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给予纠正,进一步推动全市党校事业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